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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2022年度重点工作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工作回眸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国家象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引下,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一项项抓落实、促成效,为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28398件,审结25645件,结案率90.3%。其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25件,审结3000件,结案率90.2%,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持续排名全省前列。

01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党组会传达学习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围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等17个主题进行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127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举措。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为全市法院干警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落实。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举办为期10天涵盖17项内容的“两个确立”“党的二十大精神”两个主题政治轮训,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

02


聚焦主责主业

推出新举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治思想工作的强化,必然带来审判质效的提升。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审执主责主业,严惩刑事犯罪,化解民商纠纷,狠抓执行攻坚,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平安盘锦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理崔某为代表的涉黑恶案件,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毒豆芽为代表的有毒有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件。坚决落实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3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全市首例涉养老诈骗案被辽宁卫视刊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自编自导微电影《陷阱》,被新华网等官方媒体转发,营造了预防养老诈骗舆论氛围。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关系到市场主体活力能否充分释放,更是影响经济发展活力和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而法治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当前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多种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院整体工作布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5+5+1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压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人,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助企服务插上科技翅膀,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成立法律工作站室基础上,通过市工商联“盘联汇”微信小程序开通司法服务模块,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精准性。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设立集约一次性办结专项窗口,全市两级法院办理胜诉退费共计990余万元,彻底打通诉讼退费工作“堵点”。建立鉴定机构信用评级机制,制定《参与诉讼专业机构的质效考核办法(试行)》,紧盯委托鉴定系统的各项指标节点,提高规定期限内结案率,确保鉴定结论准确性,倒逼鉴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助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评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评估企业10428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盘山县人民法院“等虾长大”的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省法院、市委政法委推广。多举措提高拍卖成交率,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充分发挥网拍辅助机构作用,利用拍卖平台、官方抖音账号发布拍卖信息,提升财产价值。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拍卖财产成交额1.4亿元,溢价率43.1%。

助力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动构建执行大格局,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联合执行工作制度,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震慑。制定《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规定(试行)》《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等制度,着力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采取预罚款、预失信、预限高等警示措施,用足用尽执行措施,推动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涉特殊主体案件执结率91.3%。协调推进“一案一账号”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案款账户三级管理、利息随案发放,用科技力量提升执行效率,兑现当事人诉讼权益,助力执行规范化、阳光化建设。

全力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两级法院涉物业纠纷案件审理,完善物业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综合审理涉物业类纠纷案件,推动物业公司完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类案件调解率达40%。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功能,制定《全市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规范一站式诉讼费交纳服务,实现立案、保全、鉴定、调解、速裁、信访、阅卷等事项一站式办理。落实“双减”政策,依法审理某培训机构退费系列案件,保障教育机构、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司法护航生态环境。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服务盘锦生态环境发展。依法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7件,用司法力量守护美丽盘锦。持续强化案件预防与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审结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检察公益诉讼案件7件,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引导作用。此外,还联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系列爱鸟护鸟活动,开展“世界环境日”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深入开展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工作,制定《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工作规则》等系列文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61名。设置诉前调解工作室49间,选派员额法官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培训,建立健全调解补贴标准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创新“3+模式”(人民调解+简案速裁+难案精审),繁简分流案件300余件,收案同比下降9.4%。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市两级法院对接基层治理单位4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严格落实院(庭)长接待日制度,建立院长接访日接待台账,实行院领导常态化带班制度,提升院长接访率,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切实将司法温情传递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接待信访人117人。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合理表达诉求。加强维稳安保工作,确保信访秩序平稳安全,在“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千件信访案件督办”“万件社会矛盾化解”行动中,均实现化解率100%。

03


深化司法改革

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审判质效


质效,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在审判管理精细化、系统化、动态化上做文章,向管理要质效,司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依托大数据,细化目标任务,成立审判质效工作专班,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任组长,两级法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依托辽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动态研判,针对落后的指标研究提升措施,通过发布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通报、建立工作群等方式,指导、促进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截至目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质效综合排名全省第三。建立落实检察建议相关机制,明确统筹部门,制度保障检察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以外部监督推动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成立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组长,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民事案件提级管辖操作细则》,明晰操作办法。适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案件122件,有力推动实现审级设置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精准匹配。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制定《民事审判独任制审理操作规程》《小额诉讼程序操作规范》,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下发《2022年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章制度,提出9个方面44项工作举措,做到顶层设计完善。全市两级法院分解任务175项,配套责任部门20余家,建立任务清单,健全联动机制,强化跟踪调度,形成全市协同集成、系统联动的工作格局。科学分配11名新划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基层一线审判力量。与基层法院共同努力,积极争取基层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全部划拨有关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法庭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助力。建立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联络机制,逐步夯实基层发展根基。合理优化法庭布局,立足9家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辖区综合治理性质定位,配齐硬件设备,推动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智能化、系统化、全面化。严格按照“五化”人民法庭和示范法庭创建制度标准,指导基层法院做好法庭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前沿指挥和上下联通作用,辅助省法院开展对口帮扶基层联系点的调研指导、材料收集、考核评价及跟踪调度,确保法庭建设各项任务指标快速推进、取得实际进展。

04


正风肃纪反腐

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严格遵守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统筹抓好全市法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2022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保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拓宽培训方式,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政治轮训两期,300余名干警参与培训。与市委党校协作,开展新招录公务员、信访工作业务专项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工作,发布督察通报23期。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设立廉政督察员,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卡,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进一步推动肃清流毒影响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召开肃清流毒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营造干事创业环境。落实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拔40周岁左右干部2人、提拔35周岁以下干部2人,为班子注入新的活力。制定《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等系列方案,建立健全“一库两档案”,储备人才110名。突出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用人导向,向法庭和审判一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13名,选派下沉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干部3名;推荐跟岗锻炼青年干警2名。积极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161名青年干警参加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各类培训16次,515人次参加。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制定《机关工会会员关怀慰问活动实施方案》,于细微之处传递组织温暖。   

“砥砺奋进,是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履职尽责,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把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盘锦两级法院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为盘锦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说。


END


来源: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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