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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党组召开会议 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月29日下午,市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会议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副院长王冬梅、监察室主任于贵田列席会议。


盘锦市中院上半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李晓林院长对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及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落实上勇于担当。三是强化干警自律意识,做到人人尽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真正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完善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审判权,执行权力监督。突出重点案件关键环节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监督。监督工作既要走边入角全覆盖,又要突击重点工作的精雕细琢。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形成实事求是、积极向上的文明之风

一是加强会风会纪管理。认真落实我院会风会纪管理规定。二是抓好在岗履职工作。加强养成,在我院形成精神饱满的工作状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更好展现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从严治党,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对违纪问题严查深办,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组、监察室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及时问责。

李晓林院长最后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贯穿于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中,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来源:盘锦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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