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公安:紧急化身“消防员” 民警救火暖民心
-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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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们小区楼顶着火了,
我自己扑不灭,能不能帮帮我?”
1月6日,盘山县公安局石新派出所值班民警
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辖区某小区楼顶有一太阳能热水器着火。
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
接警后,石新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
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
经过奋战,
成功将明火扑灭。
由于处置迅速,
此次火灾未造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
最大限度降低了群众财产的损失,
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小编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为了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
一份防火须知送给您
希望大家注意防火安全
增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
远离火灾的威胁
单位防火
1.应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及时清理办公室内外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垃圾等。
2.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要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3.切勿人离开房间时不关闭电器,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做到人走断电。
4.不得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5.不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的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家庭防火
1.不要在卧室吸烟、不要乱扔烟头火柴,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2.酒精、纸张、煤气罐、手机电池、打火机、微波炉、烟花、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应与火源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正确使用各种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源开关,出门前关闭电源。
4.使用液化气、煤气、天然气时不要离家外出,用完后,应关好开关,不要让小孩儿随意乱动燃气设施,避免气体泄漏。
5.妥善保管好家中易燃可燃物,保证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6.正确使用各种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源开关,出门前关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
野外防火
1.要有山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遵守景区防火规定,禁止在林区及易燃山地附近吸烟、野外烧烤或燃起篝火。
2.野炊尽量选择远离山林的空旷地,结束后一定要反复检查,确认明火全部熄灭,做到人走火灭,不遗留火种。
3.不在野外烧荒、不烧田埂,不烧秸秆。
4.如遇突发火情,可利用沙土和附近的水源等扑救初起火灾,并及时拨打“119”报警。
来源:盘山县公安局【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