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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2022年,盘锦检察机关进一步聚焦时代使命和现实需要,牢记“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更深推进平安盘锦建设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所覆盖的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盘锦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等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活动。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强对已办黑恶案件的总结分析,注重加强对涉黑恶犯罪的规律性把握,动态分析乱点乱象滋生新动向。主动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监管、治理方面的疏漏和薄弱环节,结合案件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加强分析调研,发现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同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助推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年来,盘锦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01件1183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61件1131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盘锦检察机关注重系统推进,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方面,充分发挥刑事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11人,追捕1人,制发检察建议1件。另一方面,依法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司法为民温度。检察机关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涉企案件办理,对于人身危险性不大、危害后果较小的企业经营者犯罪,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

企业发展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到哪里,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6月24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揭牌,标志着检察机关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诚愿望有了新的平台。“检察机关依托法律服务站,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包括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具体企业的个性化问题,在检察职责范围内有针对性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据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介绍,2022年,两级院共计走访企业11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6次,收集并采纳企业意见3件。


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依法深入推进不良贷款清收挽损工作,既是整顿金融秩序、改善信用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办理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送的各类清收案件,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服务城商行和农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推动净化盘锦金融生态。

反洗钱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金融安全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盘锦检察机关持续推进2022年至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特别根据刑法修正案加大对自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在办案中,盘锦检察机关深挖案件线索,联合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全链条、全流程打击洗钱犯罪,使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


信源 |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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