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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持续推进“六专四室”建设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明确“六专四室”(六专: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四室: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六专四室”专项建设工作进程,切实保证法院审判中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通过走访督导、实地检查、方案统筹、排名通报等方式,大力推动此项工作按时优质落实,同时发掘出一系列亮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省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六专四室”专项建设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并以召开两级院长视频调度会、警务工作会议、院长集中现场办公会等方式,高速推进专项改造工作进程。部分法院通过建设跟踪问效机制、实地走访督导、课件演示、选树典型、打造满分样板间等方式,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将专项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各级法院对标专项改造主攻方向,积极打造“辽宁品牌”。在专项建设中,部分刑事审判业务较为成熟的法院开始着手建设涵盖警务信息化、警务中心、“六专四室”警务设施的“三位一体”综合性司法警务指挥平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司法警察队伍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如: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兴隆台区法院完备的信息化基础,已经打造出中院、基层院互联互通警务指挥平台,将“六专四室”与警务信息化建设紧密衔接,同步推进。

目前,全省法院“六专四室”专项建设工作推进状况良好,各级院党组通过“压压担、想想招、亮亮剑”的方式,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发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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