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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获市委宣传部表扬

       近日,盘锦市委宣传部下发中心组《学习通报》,通报表扬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据悉,中心组理论学习已连续多年得到市委宣传部的通报表扬。

  盘锦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目标,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进学习成果向实践效果的转化。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集中学习确定内容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成为学习的带头人。

  盘锦中院通过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夯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基础,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盘锦中院党组将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好各项工作,实现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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