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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啦!全省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开班

9月9日,全省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示范班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班。

举办此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关于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为总要求,以提高共同执法司法理念为目标,通过对建立一体化培训工作机制的实践探索,构建具有统一法律精神、法律理念、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走出一条具有辽宁特色的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路。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开班式,并以“守初心、担使命 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题与学员们进行交流。


交流话题一:

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交流话题二:

围绕做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主线,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交流话题三: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要求,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省。


交流话题四:

围绕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交流话题五:

围绕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交流话题六:

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铁军。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法治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一体化的司法人员培训机制的建立,是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条件。此次培训,既是对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培训机制进行的一次实践与探索,也是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实际步骤,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的重要举措。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开班式,并以“守初心、担使命 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题与学员们进行交流。


交流话题一:

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交流话题二:

围绕做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主线,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交流话题三: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要求,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省。


交流话题四:

围绕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交流话题五:

围绕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交流话题六:

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铁军。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法治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一体化的司法人员培训机制的建立,是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条件。此次培训,既是对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化培训机制进行的一次实践与探索,也是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实际步骤,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的重要举措。


和大多数法律概念一样,法律职业共同体也是个舶来品。普遍的说法是,2001年由北京大学强世功教授最先引入中国。他在《中外法学》发表的《法律共同体宣言》一文中动情地写道:“无论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是乡村的司法调解员,无论是满世界飞来飞去的大律师还是不知名的地方检察官,无论是学富五车的知名教授还是啃着馒头咸菜在租来的民房里复习考研的法律学子,他们构成了一个无形的法律共同体。共同的知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思维、共同的理想,使得这些受过法律教育的法律人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共同体:一个职业共同体、一个知识共同体、一个精神共同体!”。此后,“法律共同体”概念逐渐为人所知。


近年来,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了大量探索和研究,在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人员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明显进展。

自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引入后,对哪些群体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什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学界和实务界众说纷纭、智者见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初步明确了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范围。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我国法律职业人员范围进一步界定为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因此,从广义来说,立法、政府执法者、司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法律服务等凡是需要专职法治工作队伍的地方,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范畴。从狭义范围讲,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职业群体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对此有个清晰的定义,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他说:“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由法官、检察官、法学学者和律师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这群人拥有共同的法律教育背景,共同的事业追求,相同的职业思维,共同的职业语境和统一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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