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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地区法院实现全地区跨域立案

        通过跨域立案,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收件法院,通过法院间的文件交换系统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实现远程立案,避免长途奔波。跨域立案是对群众路线的生动诠释,是司法为民便民的当代实践,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7月24日,居住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原告王某来到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将起诉盘山县陈家镇青沙村宋某某人身权纠纷案的相关材料递交到工作人员手中。该案件应当由盘山县人民法院管辖。兴隆台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对原告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随即使用立案系统将立案材料上传到盘锦中院立案庭。盘锦中院立案庭立即生成立案二维码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盘山县法院。收到信息后,盘山县法院将案件应当交纳的诉讼费及开户银行、账号发送至兴隆台区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将交费信息告诉当事人,随后当事人自行去银行交费。整个跨域立案从开始到结束,用时不到一刻钟,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盘锦中院宣教科副科长张振山告诉记者,此案为我省首例跨域立案,盘锦地区从即日起实现全地区跨域立案,盘锦4家基层法院均可为居住在该市其他区域的当事人立案。

  跨域立案作为盘锦中院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资源共享,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盘锦市两级法院通过不断强化立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现网上跨域立案的熟练操作,并确定专人对网上跨域立案进行解读、指导,通过网站、手册、公众号、人民陪审员做广泛宣传,尤其做好派出法庭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跨域立案工作的设备、人员保障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推动跨域立案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开启司法便民利民新征程。(孙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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