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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下乡

盘锦市司法局启动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工作项目。

城区法律服务所对口支援乡镇司法所工作为时2年,由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热心法律服务事业的31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任司法所法律顾问和乡镇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同时遴选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到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兼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协助、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完成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为基层经济发展服务。要协助司法所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项目谈判,对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对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或修订,为基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为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围绕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等易产生矛盾纠纷领域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帮助处理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基层稳定。三是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帮助完善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协助司法所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接受委托,参与或代理涉及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事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五是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调查了解民生诉求和社情民意,随时反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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