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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归谁继承 市民赵某去世,留下价值20万元手机号......

一男子意外去世后,留下价值20万元的手机号,他的现任妻子和其女儿为这份特殊的“遗产”归谁所有闹得不可开交。

日前,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法官解释说,在这起案件中,男子的妻女都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从有利于生活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方面考虑,这个号码的使用权归其妻子所有更为合理,同时,由其妻子将这张SIM卡的价值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支付给其女儿。

2007年,从吉林省某市来到盘锦做生意的赵某,获得了尾号是五个7的手机号使用权。当时赵某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是想弄到一个好记的号码,方便联系业务。赵某曾经在老家结过一次婚,并育有一女。后因与妻子聚少离多,感情渐渐淡漠,便离婚了,女儿与前妻一起生活。他到盘锦后,结识了一位姓杜的女子,随后俩人在2008年登记结婚。

不料,结婚几年后,在外地的赵某突遇车祸不幸去世。在料理丧事期间,杜某见到赵某与前妻的女儿赵某甲。此时,赵某生前一直使用着的手机号,成为了“理不清”的遗产。赵某甲因一直怨恨父亲抛下他们母女,而对杜某一直不冷不热。杜某认为,赵某甲在丧事后,还要回吉林省继续生活,要一个盘锦市的手机号没啥用,便提出赵某生前使用的手机号归自己所有,这样也方便处理后续生意。但赵某甲听父亲朋友说,这个手机号很值钱,不能轻易放弃,便在返回吉林省前,到我市一家通信公司将手机号过户到了自己名下。杜某听闻此事后,找赵某甲理论不成,便将此事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杜某提出申请要求对这张SIM卡使用权价值进行鉴定,经鉴定,这个手机卡号使用权的价值为20万元。

法院认为,公民有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被继承人赵某生前取得了涉案手机号的使用权,在其去世后,这张SIM卡的使用权是其个人遗产。赵某去世后,因未留有遗嘱,所以应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杜某和赵某甲对这个号码进行法定继承。

赵某在与杜某登记结婚后,与杜某共同生活。赵某甲已成年,而且在赵某生前并不与其共同生活,所以这个卡号有关的社会关系应是与杜某联系更为紧密。

此外,赵某甲将这个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在杜某起诉期间,法院一直通过这个号码联系赵某甲,但均是停机状态,由此可见,在这张SIM卡过户到赵某甲名下后,她对这个号码并未充分利用。

综上,法院依据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有利于生活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方面考虑,认为这个号码的使用权归杜某所有更为合理。即这张SIM卡使用权由杜某继承所有。同时,杜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这张SIM卡的价值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支付给赵某甲。(来源:微信公众号“盘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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