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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四则运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企业发展“加能量、减负担、乘效率、除障碍”,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盘锦中院通过施策精准到位,为服务企业“加能量”。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院整体工作布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出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5+5+1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压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人,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与工商联合作成立法律工作站室,在市工商联服务企业平台“盘联汇”微信小程序上开通司法服务模块,切实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采取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繁简分流,为企业发展“减负担”。盘锦中院制定《民事审判独任制审理操作规程》《小额诉讼程序操作规范》,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上半年,盘锦中院独任制审理二审民事案件274件。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设立集约一次性办结专项窗口,办理诉讼退费3829笔7000余万元,其中胜诉退费862笔810余万元,彻底打通诉讼退费工作“堵点”。全面升级司法鉴定,依托云庭审平台对外委托,设立双台子区鉴定工作分室,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建立信用评级机制,倒逼鉴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优化执行方式,为企业运行“乘效率”。盘锦中院加强涉诉指导,引导涉诉企业及时保全财产,提高企业诉前保全效率。积极推动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网络司法拍卖、恢复执行等规定,保障执行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发挥执行智慧、创新执行方法,既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又大力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构建失信人员信用修复机制,上半年屏蔽失信被执行人242人次。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握强制与善意的平衡,注重力度与温度的结合,不断优化执行办案方式,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智慧法院”建设,为企业经营“除障碍”。畅通涉商纠纷化解,盘锦中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开展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微信送达、微信调解、跨域立案等工作,在立案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登记立案。尤其是跨域立案工作的成功实践,极大地方便了异地诉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深入开展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工作,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设置诉前调解工作室45间,选派员额法官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培训,建立健全调解补贴标准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3家特邀调解组织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互通,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4365件,有力降低“万人成讼率”。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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