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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伸张:法槌铿锵荡涤黑恶——葫芦岛法院以快审严审巩固扫黑除恶成效

写在前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在党中央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后,葫芦岛两级法院闻令而动、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全力“打财断血”,开展社会治理落实“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推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案件结案率、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大幅提升。

孙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法槌连响

  7起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扫“阴霾”

2020年6月30日,7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葫芦岛地区集中宣判,涉及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4个恶势力团伙。65名涉案被告人获刑,一个个欺压百姓、横行一方、嚣张跋扈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

2005年以来,孙某网罗郭某等众多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建立起以孙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几年来盘踞一方,犯下累累罪行,当地百姓深受其害。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了葫芦岛市委、市委政法委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召开两天庭前会议,连续庭审4天。被告人孙某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名被判处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7起集中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葫芦岛市龙港区、南票区、连山区,建昌县、兴城市、绥中县6个县(市)区,各基层法院“硬核”审判,沉重地打击了盘踞各地的黑恶势力组织。

连拔7个黑恶势力犯罪组织,65名涉案人员获刑受罚,让当地百姓拍手叫好。

此次集中宣判仅仅是葫芦岛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胜利“节点”。为了打掉这些危害社会的毒瘤,葫芦岛当地党委政府强力推进,政法系统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快打、快诉、快审、快结的“加速度”。葫芦岛的扫黑除恶愈加深入。

久久为功

  数百页审理报告背后是担当

新形势下如何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发展、有力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也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葫芦岛中院研究制定了《葫芦岛市法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在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基础之上,优化整合资源、完善制度机制,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葫芦岛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协调督办、后勤保障、纪检监察以及教育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日常工作。建章立制,建立了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专项执行工作机制、沟通研判工作机制、督办工作机制等,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沿着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稳步运行。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已审结案件中有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重刑率25%,没有适用缓刑、拘役、管制等情况。绥中段某龙、兴城赵某军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依法受到严惩。建昌卜某武等非法催收涉黑集团依法受到了审判。严惩了以杨某为首的长期盘踞在兴城市温泉歌厅一带的恶势力集团,防止其恶势力集团向黑社会集团发展。

依法公正审判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是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中最重要的职责。被告人常某是葫芦岛第一起涉黑案常某彬案中的漏网之鱼,其系常氏家族涉黑案中的骨干分子,面对百余本卷宗,承办法官认真阅卷、逐项审查,合议庭成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密切配合,经过庭前会议、全面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公开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当庭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庭后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写出了240余页的审理报告,最终依法判处其刑罚。

随后,段某龙涉黑案、高某波涉恶案、卜某武涉黑案件以及一大批黑恶势力案件相继进入审判程序。

延伸职能

  84条司法建议堵空补漏清“盲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责,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向相关行业部门反馈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乱象,特别是“共性忽视”问题,主动提出了84条司法建议,堵住 “空子”,清除了社会综合治理的“盲区”。

2019年7月,葫芦岛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深化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在办案或调研过程中,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及行业乱象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暴露出来的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许某、赵某、李某鑫聚众斗殴、抢劫、容留他人吸毒、运输毒品涉恶势力犯罪一案时,发现案件中被告人实施的部分犯罪行为地为“日租房”。南票区法院向公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对“日租房”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

涉未案件,无论未成年人是违法犯罪人员还是受害人员,都是社会痛点,每一件涉未案件都值得思索。

南票区法院在审理田某佳等4人聚众斗殴、郭某某等人聚众斗殴、许某等人抢劫等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案件涉及到的被害人、证人甚至被告人多为未成年人。案件虽然审理判决完毕,相关涉案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案件对未成年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责任驱使,南票区法院分别向当地教育局、妇女联合会、团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部门从不同的职责角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力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等。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的司法建议涉及到各部门、行业、机构,办案法官出色发挥“智囊”作用,助力社会行业监管和管理漏洞、乱象的根治。84条司法建议给出了具体的加强整改办法,极具操作性和指导价值。其中81条已被相关部门采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

采访中,葫芦岛中院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扫黑除恶斗争进入了常态化,与此同时,更多的“打扫战场”任务已经提上了日程。

记者手记

采访中,记者采撷到了很多感人的故事和“有故事”的数字。无数个夜里,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鹏程与本庭法官反复研究案件。6位刑事法官每人包联对接一个或数个基层法院法官加强审级指导,还有200余件案件由他们作出终审裁判,法官累出了伤病,悄然住进医院。案件承办法官专业、专心、专注向每一个案件“进攻”,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疑难题”,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记录了一串又一串新数字。案件审理报告均150页以上,最长的多达650页。这些成果背后,折射出他们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对人民利益的尊重和对平安和谐的不懈追求。

他们说,扫黑除恶斗争,依然在路上!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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