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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报道|盘山县人民法院:等“虾”长大的善意执行

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多名干警,赴甜水镇执行了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据了解,在2019年7月,李某、卢某与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一份50万的借款合同,未在法定期限内还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查控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经营淡水虾养殖,但所养虾苗尚未到成熟期,如此时进行查封拍卖无法获得高价。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协商,耐心解释,申请执行人同意延长执行期限,待虾苗成熟后进行出售。

盘山县人民法院在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准备处理被法院扣压的养殖虾的消息后,迅速组织收购商户与被执行人李某对接,共计出售成虾2000余斤,并将所得款项7万余元于当日全部给付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虽未能将全部款项还清,但盘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跟进此项工作。

盘山县人民法院此举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又维护了被执行人的利益,获得了双赢的效果,体现了盘山县人民法院柔性执法,善意执行。盘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合法、合理、合情,科学高效处理各类案件。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小会 薛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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