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治建设

盘山法院法官“当庭示范”化解赡养纠纷

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高升人民法庭法官一系列“小”举动发挥了“大”作用,巧妙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前不久,盘山县法院受理一起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件。89岁的常某维年轻丧偶,育有四个子女,自1993年常某维便随次子生活至今。现因次子妻子多病,已无力照顾老人,其余三子女都以各种借口拒绝照顾老人。常某维因无人赡养将四子女诉至法院。

盘山县法院高升法庭庭长王英男自接到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常某维89岁的高龄,若当庭与亲生子女因赡养问题针锋相对,其作为父亲肯定会伤心。遂于庭前找到四被告,分别同四人做了深入的长谈,以自己对父母赡养的亲身经历,情理交融,尝试疏导开他们的心结。整整两天的走访、沟通,竟然无济于事,四被告认为:“你们城里人经济条件好,啥话都好说。”

调解工作遭遇瓶颈,王英男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再努力一次,换个方式争取调解成功。庭审当日,凭借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王英男专门安排一名法警,备好写字板,为严重耳聋的老人一句句写下法官的问话,耐心引导老人表达诉求。老人患有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法官特意为老人准备了痰桶。老人一上午分四个时段服药,法官特意备好了开水,由法警准时帮助老人吃药。老人的腰疾很重,法警每隔一段时间就扶起老人站立缓解一下。庭审平稳有序地进行着,四名子女注视着法庭上的一切,自惭形秽,终于明白了法官的良苦用心。王英男顺势引导,长子当场表态为老父亲改造卫生间、换床铺、购物品。事后,王英男拨打回访电话的时候,老人已被接回长子的家中,情绪很好。

来源:辽宁长安网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未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物业公司擅自调整物业费,业主可以拒缴吗?
下一篇: 盘锦大洼法院“书记讲堂”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