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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法官到被告家中调解

“感谢法官来到我们家里做调解,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当事人感激地说道。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圆满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盘锦某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4月15日,兴隆台区法院立案后,在庭前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因为患脑梗,行动不便,近期又做了眼部手术,身体不适,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于5月31日来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期间,承办法官详细询问案件经过、认真听取各方意见、耐心细致化解矛盾,经过审判团队的不懈努力和深入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对法院亲民便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表示认可和感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兴隆台区法院干警积极投身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切实将学习成果转为工作动力,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竭尽全力为民解难题。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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