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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让不正之风没有容身之地

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大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踪萍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使盘锦中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解决好“司法为民”这一宗旨问题。法官掌握着审判权、执行权,说到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因此必须解决好这一根本性问题。要解决队伍建设问题:个别干警法纪意识淡薄,虚报冒领补助,还有个别干警借工作之便侵占集体利益,严重违纪。要解决规章制度不落实问题:个别工作人员不能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值班值宿规定落实不好,要清醒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不能因小失大,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审判、执行、装备等部门是专项整治的重点,此类部门权力集中,与当事人接触多,影响面广,也是违纪案件的多发部门,更是作风建设的突出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是法院的骨干,也是干警看齐的标准,必须做到严守纪律、清正廉洁,这样才有号召力、感召力、影响力、说服力。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监督把一些易发问题、多发环节锁牢管住。各单位、各部门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敢于碰硬,敢于处理,让不正之风没有容身之地。

会议指出,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要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工作与审务督查、司法巡查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落实“三个规定”工作,“三个规定”要突出“学”与“做”,专项整治要突出“查”与“改”。“学”要学深悟透,“做”要规规矩矩,“查”要追根溯源,“改”要立行立改。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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