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疫情期间案件从快办理
- 发布日期: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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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上午,浙江衢州龙游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接报警称:7日17时许,横山镇、村两级干部前往脉元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男子龚某拒不配合进行居家隔离,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且持刀威胁。
因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力维护严峻形势下的防疫工作秩序,龙游县公安局主动出击,迅速查清龚某涉嫌犯罪事实,于9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照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对电子卷宗质量提出的高标准高要求,衢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将电子签名捺印板、高速扫描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进行整合,明确优先保障应用一体化单轨制案件办理的使用。对全市公安机关已完成布点建设的4个可视化远程提审室进行远程维护,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启用可视化远程提审室的通知》,进一步对预约申请、使用范围、操作流程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远程讯(询)问获取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
2月5日,郑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径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路口,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测,驾车强闯检测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154mg/100ml。立案后,郑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