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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中院为“执源治理”疏堵点

“审执衔接过程中,是否可以考虑刑事作案工具不进入执行程序?”“有些不动产不在查控系统内,影响了执行效率和查控力度,两级法院的点对点查控系统还需要完善。”“执行立案前和解率未在考核指标内,影响源头化解成果。”这是近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凤田到辽河人民法院调研“执源治理”工作的场景,会议室内执行干警各抒己见,畅谈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张凤田表示,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要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将“执源治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今天我们课题组到基层法院就是想了解执行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找出干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找准症结,实实在在地去解决,推进执行工作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及综合治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

辽河中院号召“以学促干”,落实“重实践”要求,分别由院领导牵头,围绕实际工作,确定了18个调研课题,相继推进。坚持眼睛向下,深入基层,察实情、谋实招,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据了解,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该院院长一行已经走访了辽河人民法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详细掌握实情底数,对示范法庭建设目标落实方面进行指导,并持续跟进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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