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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上有名|盘锦法院1个集体荣获“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法院系统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盘锦法院1个集体榜上有名。

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设有少年合议庭,由专门审判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2013年9月,辽宁省大洼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大洼县法院少年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2018年起集中审理盘锦市基层法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1年7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挂牌成立,2022年起审理盘锦市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及大洼辖区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员刘玉荣任少年法庭负责人,与审判员盖宏菊、何畅组成合议庭。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教育挽救和司法保护相统一,不断探索做好少年法庭工作新路径,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2019年被省团委评为“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审判机制。针对少年审判的特殊性,由具有多年刑事审判经验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配备三名员额法官保护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和稳定性,在案件审理时能够充分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并指导法定代理人对未成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生活方式进行教育。

二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审前心理疏导、庭审教育感化等方式,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诉讼,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生活信心,融入社会生活。

三是延伸少年审判司法职能。建立回访帮教制度,联合司法局、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工作,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帮助解决未成年罪犯在回归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使未成年罪犯逐步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档案单独归档,专门管理,。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讲座、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措并举,大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教育局沟通协调,开展领导干部及少年法庭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联合检察机关、妇联等单位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促进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来源: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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