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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结婚证上新,婚姻登记也有新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民法典》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规定迎新升级,最明显的改变是婚姻登记证件同一时间启用新版本,婚姻登记证内芯上“婚姻法”字样均改为“民法典”。

培训“红娘”掌新规

我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民法典》中的有关婚姻登记规定,推动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已将婚姻登记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牌、公示栏等内容更新为《民法典》的内容。印制了新的婚姻登记告知单,让群众知悉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将《民法典》调整后的重大事项告知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履行好婚姻登记机关告知义务。

目前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按《民法典》的要求已有序调整,相关新规定和新要求已按时、全面落实到位。

婚姻登记证亮“新容”

全市各婚姻登记处2021年1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正式启用新版婚姻登记证,新版配套表格同时启用。按照规定,旧版婚姻登记证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旧证将于2021年3月份底前以县区民政局为单位统一销毁。

在兴隆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首次看到了新版婚姻登记证:新版结婚证依旧延续了旧版的外观设计,外皮还是熟悉的红色,其内页的结构、暗纹、水印、字体等都无明显区别。最主要的调整在文字内容上,将婚姻登记证内芯上“婚姻法”字样均改为“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多处规定发生变动。《民法典》加大了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规定如果对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在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三十天“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冷静期”并不适用家暴等情况。

来源:辽河晚报 张乐 记者 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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