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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先机谱法治新篇 汇聚力量促社会治理

普法智能机器人“盘小法”24小时在线提供法律咨询,做到咨询服务“零障碍”;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强化普法功能;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利用多平台大力推行新媒体普法;调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讲好“法治故事”……

年初以来,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法治盘锦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建法治宣传“点菜单”。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氛围浓厚的重要时间节点,盘锦市紧紧抓住机会,加大普法频度,开展以宪法为主线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民法典颁布以来,盘锦市司法局对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市各执法部门也都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开通了“5G+民法典视频彩铃宣传平台”“民法典专线”等,开展了“百名书法家书写民法典比赛”“普法摆地摊送法零距离”等多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另外,全市还陆续开展了民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军营等活动350多场次。

勇做抗疫法治宣传“排头兵”。疫情期间,盘锦市司法局闻令而动,迅速集结全市41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及各县区普法工作负责人,结合盘锦市疫情态势,对盘锦市开展疫情期间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行部署,明确了宣传重点和具体措施,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及各县区司法局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并提出了要将疫情期间专项宣传活动作为正在开展的“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严抓实抓细,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疫情期间,为防范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制假造假、寻衅滋事、暴力伤医、拒绝隔离等违法犯罪问题发生,盘锦市各县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单位进行普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编织法治推广“一张网”。今年,盘锦市以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盘锦市市(省中)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设计和工作调度,充分利用执法机关的执法优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及时反馈宣传年工作进展情况,让执法机关成为普法的重要力量,从而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夯实群众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必能汇聚起磅礴力量。盘锦市积极构建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让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通过不断加强普法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盘锦市着力增强普法教育的时代性、吸引性、实效性,突出普法内容的通俗性、趣味性和实用性,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接受法治教育,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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