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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成果丰硕

12月1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盘锦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相关工作回答了辽宁法制报、盘锦日报和盘锦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部分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永会作为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了盘锦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2019年,盘锦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自觉强化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意识,切实把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服务举措,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实际,制定了《盘锦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营造惠商安商的发展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不手软

截至10月底,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6件161人,批准逮捕33件141人,不捕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件139人,已经提起公诉11件98人。

针对“4·03”“6·19”“8·18”三个涉黑专案,在两级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个公诉团队。目前“4·03”“6·19”已经成功提起公诉。

依法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对黑恶案件的深挖彻查,共向纪委监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21条。

公益保护见成效

对营商环境的公益保护效果初步显现。11月底,全市共立案20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均已起诉,1件已判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06件,其中环境资源保护领域3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8件;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206件。

截至目前,“网络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94件,全部发出检察建议,全部回复整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34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件。共整改有问题托幼机构35家。

产品服务创优质

截至目前,两级院确保“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打造良好的检察机关窗口形象。认真落实“七日回复”工作规定。切实抓好《关于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的落实,压实责任,确保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完成日常接访工作,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0余件次,依法导入程序诉讼监督事项29件,协助检察长接待6人次,实现无信访积案,持续保持涉检去省进京访零记录。

矛盾排查化解扎实有效。稳妥处置社会关注度高、越级、缠闹、扬言等突出信访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刑事申诉工作水平。依法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并按期办结28件,受理审查不服人民法院裁判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其中有效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取得息诉息访成效。(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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