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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法院多举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以方案为统领的改革模式。2019年初,区法院把家事审判改革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目标,院党组高度重视改革实施情况,成立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改革内容,探讨改革措施,分析研判改革精神,切实将改革措施落地落实;通过借鉴其他法院经验做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形成《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制定了相应的具体落实举措,确保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守。

提升硬件,设立以“和”为主题的家事审判中心。区法院为凸显“家和”工作理念,营造温馨环境,在辽东湾法庭设置家事纠纷接待岗、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工作室、家事多功能工作室(反家暴工作室)、心理疏导咨询室及未成年人观察室、家事文化长廊等专门场所,在具有较强对抗性与严肃性的传统法庭的布局基础上,增加了诸多温馨舒适的家元素,满足了家事审判改革的人性化需求。

提升审判“软实力”,建立归并审理制度。针对家事案件诉讼请求多样性、复杂性、变化性的特点,区法院建立归并审理制度,在辽东湾人民法庭设专门合议庭审理家事案件,将关联案件指定由同一法官审理,避免就案审案,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化解。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家事案件61件,平均审理周期约为33天,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较好的满足了家事审判的工作要求。

强化预防、教育,探索解决纠纷新途径。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在庭审小结、调解、宣判等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庭教育,对于当事人违背基本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助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贯彻柔性司法理念,建立司法应急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在诉讼期间应急拨付救助费用,确保当事人诉权的顺利实现,对经济条件差,诉讼能力低的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指定律师代理诉讼;推行安全保护制度,对家事案件中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及时为当事人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探视中心,免费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紧急庇护居所、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南等服务,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家事审判改革实施半年以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新收家事审判案件61件(案件来源主要为向海街道以南区域),半年共结案57件,仅有4件未审结,结案率达到93.4%。在已结40件离婚纠纷案件中,撤诉结案的共17件,调解离婚的共8件,判决维持婚姻关系的14件,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1件。改革实施过程中,经审判人员耐心调解,居中协调,感情恢复和好案件达31件,达到受理案件的50%。(王佳欣 韩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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